关于举办《区域生态保护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计划及拨付经费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405号),《区域生态保护研究》高级研修班已经审核批准,拟定于2017年11月底在宁夏银川举办,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研修内容

区域大气污染特征及防治措施、土壤污染及其修复技术及水污染控制等专题知识。

二、研修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授课专家简介

(一)余海龙,宁夏大学教授,主要从事生态恢复工程、土壤地理及节水灌溉方面的研究。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专著3部。

(二)王幼奇,博士,宁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源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方向为旱区环境变化、土壤污染及气候变化与植被恢复。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6项,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自治区发改委咨询项目1项,自治区科技攻关(支撑)计划项目2项,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项,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1项,校基金1项,在科研教学中荣获各级各类奖项6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SCI/EI收录6篇。

(三)贺 婧,博士,宁夏大学副教授。毕业于沈阳农业大学,研究方向为农业环境与生态。主持及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宁夏自然科学基金3项,自治区科技支撑项目2项,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项,校基金1项。在科研教学中荣获各级各类奖项4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四)郑兰香,博士,宁夏大学副教授。毕业于宁夏大学,研究方向为水体污染控制及环境数值模拟。主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自治区重点研发项目2项,宁夏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项。教学科研中荣获各级各类奖4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EI收录3篇。

四、研修对象

自治区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同时适当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五、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5日。

(二) 地 点:宁夏大学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508室

(黄河东路656号,幼儿园南面五层红色教学楼)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修的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该门课程为30学时。

(三)研修人员培训费、资料费全部免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有关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电子回执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报名,或登录http://124.224.239.164/“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通过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页面,查看“继续教育项目”,在所要参加的培训课程名称上点击“报名”即可。

联 系 人: 冯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63139,5063558

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

附件:《区域生态保护研究》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区域生态保护研究》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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