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课程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

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121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接“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课程”的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1.《现代施工技术及生态海绵城市建设》

内容:(1)海绵城市建设导则

(2)防水工程及城市水环境

(3)新型结构体系发展及工程应用

(4)大跨度公共建筑的关键施工技术

2.《高性能混凝土理论及现代试验技术》

内容:(1)现代水泥水化理论与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作用

(2)试验设计与正交试验

二、培训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参训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

地点:宁夏大学南校区南湖教学楼(现代教育中心)222室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宁夏大学南校区东门向西100米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培训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每门课程为30学时。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收取培训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于2015年11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院培训部报名。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63139

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

附件: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课程培训报名回执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