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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

高职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对学生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成绩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由学院自考管理部负责自考学生成绩的建档、收集、登录、查询。为全面做好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特制定高职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一、核心课、衔接课、实践课程(含论文答辩)成绩的管理:

凡每次考试成绩合格,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都可查到。

二、沟通课程成绩的管理:

沟通课考试成绩不上网。合格成绩录入我部电子档案,毕业时统一上报。

1、 学生的沟通课程成绩中中国近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课程,持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盖章的成绩单办理顶替手续。

2、沟通课中英语(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课程,每年11至12月的在我院报名参加辅导。我院组织的考试。毕业时我院上报自考处办理有关手续。

五、成绩管理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认真、细致地按教师的原始成绩登记表进行成绩登录和校对。学生成绩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六、成绩管理人员对查询成绩的学员应及时提供各专业学员成绩。

七、学生毕业时,由成绩管理人员向学生提供学生学习成绩总表和学生各科合格成绩单。

八、若学生对自考管理部提供的成绩有疑问,可在自考管理部进行查询。自考管理部以教师的原始成绩登记表为依据进行校核。若成绩确有错误,需经院主管领导复核签字后方能更改。

电话:5063096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