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录取工作监督公示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7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录取工作期间,如对录取有异议或反映录取工作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举报。
1.举报联系人:冯奎
2.举报电话:0950-5063075,13709509687
3.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56号宁夏大学金凤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邮编:750002;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56号宁夏大学金凤校区原政法楼303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录取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学院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录取,学院将报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取消被举报人的录取资格。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12月11日